辽宁孤独症儿童不适当行为的处理原则
2020-05-25 来自: 沈阳市和平区同泽雨人教育培训学校 浏览次数:342
自闭症,又称孤独症,是儿童发育障碍中较为严重的疾病之一,自闭症儿童(孤独症儿童)的表现症状为以明显的社会交往障碍、言语发育障碍以及刻板的兴趣、奇特的行为方式为主要特征。迄今为止,自闭症(孤独症)查不出病因,无法预防,也没有理想的药物可以治疗,自闭症儿童治疗只能靠矫正训练。2-7岁是训练的较佳时期。攻克自闭症(孤独症),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接下来由辽宁孤独症的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孤独症儿童不适当行为的处理原则。
一.不适当行为的功能
1.社会性正增强:获得喜欢之物、活动、情境;
2.社会性负增强:逃避、避开厌恶之物、活动、情境;
3.自发性正增强:获得感官上的满足;
4.自发性负增强:避免、减少感官或身体上的不舒适感。
二.不适当行为的处理原则
1.改变现有的连结,也就是切断前事、行为、结果的连结;
2.削弱、减少因增强物的提供而助长其行为;
3.以增强方式建立替代行为;
4.避免无效甚至有反效果的处理方式;
意义(功能):消极性处理 积极性处理 发展性处理休闲娱乐的一种:给予厌恶刺激限制忽视 转移注意力差遣设定时间 教导休闲活动增加参与活动的机会加强辨别学习 抒解情绪(精神安定剂):给予厌恶刺激限制安抚 转移注意力减少可能引起情绪变化的情境预告可能改变或影响情绪的事件教导正确的情绪表达方式 逃避的手段 :给予厌恶刺激限制安抚 检讨课程的难易度教材、教 法、增强 策略的适当等转移注意力教导正确的表达方式修正或维持 快感的获得:给予厌恶刺激限制安抚 快感的阻断 教导相关联的行为教导其他可获得快感的行为 引起注意:给予厌恶刺激限制安抚忽视给予注意 增强其他合适的行为教导相关联的行为教导其他可引人注意的行为(方式) 根据行为治疗的原则 主张尽量使用积极的、发展性的处理方式比使用消极性的处理方更为有效。
以上就是辽宁孤独症的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内容,想要了解更多,欢迎来电咨询我们。